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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账公司提醒你,这种讨债方法千万不要试

发布时间:2019-05-12 03:14:06

俗话说的好: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上海最好讨债公司提醒大家在讨债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讨债方式,否则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,不仅没要回钱财,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。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个因为讨债过度而导致的悲剧,大家一定要远离。

讨债方法

小王借给了小李5万元钱,约定半年后小李还钱,并支付一定利息。半年后,小王催促小李及时还钱,开始小李还答应还钱,后期,小李干脆玩起了失踪,电话直接关机。

 

这让小王十分生气,于是找来了自己的几个好哥们,商量要回钱的方法。经过商议后,小王等人来到小李家蹲点守候,见到小李后直接将其带到宾馆,小李称:“自己不是不还钱,确实没钱”,小王见小李不还钱,一气之下打了小李,并警告小李:“不还钱就把你关在这里不让你回家”。由于小李确实没钱,小王在宾馆关了小李5天。那么,小王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?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,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具有殴打、侮辱情节的,从重处罚。

 

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的,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使用暴力致人伤残、死亡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、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、拘禁他人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,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小王等人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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